日前,經防城港市委批準,防城港市紀委監(jiān)委對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、副院長李琴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李琴琴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違規(guī)收受禮品禮金;違規(guī)干預插手司法活動;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,非法收受巨額財物;退休后利用原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他人謀利,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李琴琴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、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、不收手、不知止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根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防城港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防城港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李琴琴開除黨籍處分,按規(guī)定取消其退休待遇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
防城港市紀檢監(jiān)察 2024-02-05 22:02